各縣(市)人民政府,州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《
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規定,經州政府批準,現將2023年元旦、春節、清明節、勞動節、端午節、州慶、中秋節、國慶節和苗年、侗年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
二、春節:1月21日至27日放假調休,共7天。1月28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節: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四、勞動節: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調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五、端午節:6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,共3天。6月2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六、州慶:7月23日(星期日),根據《條例》關于“自治州成立紀念日、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適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應當在工作日補假”的規定。7月24日(星期一)至25日(星期二)放假,共2天。
七、中秋節、國慶節: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調休,共8天。10月7日(星期六)、10月8日(星期日)上班。
八、苗年:11月19日(農歷十月初七,星期日),根據《條例》關于“自治州成立紀念日、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適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應當在工作日補假”的規定。11月20日(星期一)放假,共1天。
九、侗年:12月13日(農歷十一月初一,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節假日期間,各縣(市)、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、保衛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2022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