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起事件中,眾多聳人聽聞的關鍵詞集于一身。而這一系列可怕的罪行是由三人聯合實施,其中一對情侶,女方31歲,男方只有14歲。
在回答為何如此對待被害人時,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回答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,僅僅因為“她的家人不讓她和我們玩……”
更讓代理律師扼腕嘆息的是,幾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冷漠。
失蹤數日 家人報警
當康阿姨來到派出所報案時,31歲的女兒馬莉(化名)已經失蹤超過了48小時。
康阿姨回憶,2012年11月1日上午10時許,女兒在嬸子家接到了同學魏某的電話,稱其要歸還馬莉以前欠的錢,馬莉去取錢后一直未歸,電話關機。
康阿姨懷疑,是馬莉的同學魏某和李某將其騙走。
警方調查發現,馬莉原來與魏某、李某是沈陽市一所學校的同學。
11月5日下午5時許,馬莉的家屬向警方反饋,在半小時前,馬莉給母親和丈夫分別打了電話求救,稱被關在一個房間里,但不知道什么地方。
警方立即撥打馬莉的電話號碼,依然是關機狀態。
通過工作,11月7日,民警將李某抓獲。李某交代,自己和魏某、徐杰(化名)三人共同租住在三臺子某出租屋,馬莉確實和他們在一起,但已被殺害……
民警讓李某給魏某打電話,并在當日晚5時許,在皇姑區某網吧將魏某和徐杰抓獲。
女友拍下男友強奸過程
31歲的魏某,初中文化,無業。案發前三個月與前夫離婚。
在一日閑逛中,魏某無意中遇到了在街上流浪的14歲男孩徐杰,并將其領回了家。即便對外姐弟相稱,但實際上卻行著男女朋友之實。
8歲開始流浪的徐杰,曾因盜竊罪被公安機關教育釋放。突然遇到了能提供住所的“姐姐”,自然感恩,但感恩的方式是替“姐姐”出門小偷小摸,維持日常生活。
按照魏某的說法,因為馬莉的家人不讓馬莉和她一起玩,她便和李某、徐杰商量將馬莉騙出來打一頓。
11月1日,魏某以欠馬莉50元錢的名義打電話約出馬莉,并將其帶回了家中。
三名被告人先對馬莉進行毆打,后在魏某的教唆及李某的共同幫助下,徐杰以暴力、威脅等手段,強行與馬莉發生了性關系。
而魏某和李某竟在一旁用手機拍下了強奸的過程。
荒唐理由導致命案
事后,三人將馬莉隨身攜帶的13元人民幣、一部手機、一張銀行卡搶走。魏某和徐杰持銀行卡到銀行提款機取款未果。
此后,三人每天對馬莉進行毆打、恐嚇,禁止其離開。
11月6日,魏某向徐杰、李某提議將馬莉帶到北運河處殺害,得到了二人同意。
當晚8時許,魏某和徐杰帶著馬莉順北運河往西走到長江北街北運河橋附近時,魏某趁馬莉不備,將其推入河中,二人又共同向落水的馬莉投擲石塊,致馬莉溺水而死。
至于為什么要殺死馬莉,魏某表示,“馬莉家人報警了,怕被警察抓住,就想把馬莉殺了。”而對將馬莉推入河里,又用石頭砸馬莉的行為,魏某解釋,“怕馬莉不死,怕馬莉喊,當時看見馬莉在水中往上爬……”
沈陽市精神衛生中心法醫司法鑒定所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,被告人魏某和李某均系精神發育遲滯(輕度),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“讓人心寒的是冷漠”
“這起案件里,最讓人害怕的是她們的冷漠。”遼寧同澤律師事務所林姝婧律師表示,即便在最后宣判時,仍然在三名被告的臉上看不到悔意,更多的是麻木和冷漠。
在此案中,那名14歲的男孩最為引人注意。
作為徐杰的辯護律師,林姝婧認為徐杰為未成年人、初犯、殺人犯罪中應系從犯等,提出了從輕處罰的辯護。
林律師調查其成長環境時發現,徐杰自幼喪父,母親改嫁,繼父對其百般毆打虐待,8歲時便獨自一人來到沈陽流浪,每天徘徊在陌生的街道、蜷縮在垃圾箱的角落。
“在徐杰14歲時遇到了比自己年長一倍還多的、剛離異的被告人魏某,兩人的畸戀竟是徐杰在沈陽獨立流浪六年的唯一溫暖。”林律師表示,徐杰孩子氣的是非觀是這樣的:“誰欺負我姐,我就打誰。”
林律師認為,本起案件不僅是受害人馬莉及其家屬遭遇的悲劇,其背后更是社會責任的缺失,如果對流浪兒童更多一些保護,對殘障人士再多一些關愛,這場血腥且殘忍的悲劇完全可以避免。
三名被告人被分別判刑
1日,北國網、遼沈晚報記者從沈陽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,法院作出判決:被告人魏某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;犯強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;犯搶劫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;犯非法拘禁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;決定執行死刑,緩期二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。
被告人徐杰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;犯強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;犯搶劫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一千元;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。
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年;犯強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;犯搶劫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;犯非法拘禁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;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,并處罰金一千元。
三人賠償馬莉的家人經濟損失2.2萬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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